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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协同开展社会募捐的函

发表时间:2012-07-04 15:26:51

各区县综合帮扶组织:

积极开展社会募捐,加强资金的筹措和财力的积聚,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是开展社区市民综合帮扶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市基金会协请各区县综合帮扶组织努力拓宽各类筹资渠道,采取多种劝募形式,进一步开展社会募捐。

一、积极动员,精心策划。各区县综合帮扶组织要精心策划,广泛动员,以市基金会的名义开展社会劝募活动。根据各区县的具体情况可以采取单独募捐、专项募捐,亦可主动参与区域内的联合募捐活动。社会募捐贯彻谁募集谁使用的原则,各区县募集的资金将全部作为各区县综合帮扶专项资金。

二、严格制度,规范操作。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心捐款开具市基金会“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并颁发捐赠证书。根据捐赠人的意愿,捐款将按时划入受助方指定的账户。捐赠单位和个人享受公益性捐赠的有关税前扣除政策。

三、明确目标,落实措施。积极筹措资金是综合帮扶工作的基础和保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规范化达标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区县综合帮扶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投入。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社会募捐工作安排,提出工作目标,采取具体措施。把开展社会募捐作为综合帮扶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各区县综合帮扶组织要积极主动争取区县民政局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四、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各区县帮扶组织要不断探索社会劝募的渠道和方式,总结成功的做法和经验。为了树立榜样鼓励先进,对各区县在社会募捐、资金筹措中做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市基金会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特此致函。

                        上海市民帮困互助基金会

                            201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