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帮困互助基金会
社区市民综合帮扶志愿者组织管理办法
上海市民帮困互助基金会是社会公益性的慈善组织,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社团运作”的原则,组织策划帮困互助活动,募集、管理、使用基金,举办市民帮困互助公益事业。为了更好地整合社会人力资源,发挥社区志愿者在社区市民综合帮扶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推进社区综合帮扶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健康有效地展开,特制定本办法。
一、人员组成
1、由热心社会慈善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能主持公道、办事认真、有一定组织能力、工作水平,在社区中有一定威信,身体健康的同志,组成各区社区市民综合帮扶志愿者队伍(评估员队伍)。
2、社区市民综合帮扶志愿者在上海市民帮困互助基金会指导下以区为单位加强组织、领导、管理。具体由各区帮扶服务社组织实施。
二、工作职责
1、社区市民综合帮扶志愿者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向有关方面提供社区中特殊困难市民的有关情况,进行主动帮扶。
2、积极认真地参与各区社区综合帮扶评估工作。
(1)志愿者要认真核实申请者提交的《市民帮困互助金申请审核表》及相关的证件、证明。
(2)志愿者要参与和申请者谈话,了解申请帮困的困难原因和相关情况。
(3)志愿者要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社区居民、单位有关人员的意见,进一步了解申请对象的家庭现状和困难程度。
(4)志愿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要认真负责地对申请对象提出是否进行帮扶及帮扶标准的意见。
3、志愿者要及时地为受助对象发放帮扶金,做到发放手续完备规范。
4、志愿者要参与综合帮扶绩效评估。对实施困难帮扶后的效果和社会反映进行评价。
三、队伍管理
社区市民综合帮扶工作,是一项公益性的慈善事业,直接影响到市民帮困互助资金的投入、使用和效益。为此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帮困服务效率。
社区市民综合帮扶志愿者由各区帮扶服务社加强服务与管理。
1、工作例会。
工作例会主要达到明确目标,统一思想,研讨工作,交流经验,提高效能等目的。各区可视需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工作例会。
2、学习培训
培训学习培训主要达到掌握政策,接受信息、提高能力等目的。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关近期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廉租房救助等社会保障工作的政策的学习;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形势任务教育、市民帮扶工作方法和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学习培训。
3、奖励制度
为调动和发挥综合帮扶志愿者(评估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将适时通过各种形式对在推动社区市民帮困互助评估工作中的志愿者,实施评选与表彰(评选方案另定),并对受表彰的优秀志愿者实施物质与精神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