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帮困互助基金会各部门工作职责
上海市民帮困互助基金会内设综合业务部、资金管理部、信息宣传部、办公室四个部门,各部门职责如下:
综合业务部工作职责
(试行)
一、根据基金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调研,提出业务工作年度计划及阶段性工作目标。搞好年度业务工作总结。
二、根据帮困济贫的需要和实际可能,向理事会提出帮困互助可行性报告。
三、加强对社区市民综合帮扶工作的沟通了解、指导服务;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相关政策的研究和协调。
四、根据理事会决定负责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及专项帮扶项目。
五、负责对专项帮扶项目的承办单位和社区综合帮扶服务社进行协调、指导、督查、评估。针对工作开展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导、整改。
六、负责对从事社区综合帮扶工作的人员、志愿者组织开展学习培训;评比表彰。
七、定期和不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八、完成理事会、理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金管理部工作职责
一、工作职责
1、按照《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政策和制度的规定,负责组织本基金会的财会人员办理会计事务,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发挥计划财务室的核算职能、监督职、规划职能、控制职能、调节职能和评价的职能作用。
2、具体进行本基金会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股本会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并从本基金会的实际出发,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本会内部办理会计事务和财产物资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有关方面共同贯彻执行。
3、根据基金会宗旨和年度工作目标,开展编制财务收支预算、成本计划和期间费用计划。定期进行检查,认真总结分析,实事求是进行业绩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
4、按照国家的规定,积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不同方式筹集资金。编制募集资金的长期规划和短期计划。
5、负责对基金会日常财务活动的管理。严格控制财务收支;建立现金和各种银行存款的内部控制制度,经常检查货币资金收支和管理情况。
6、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理事会、监事会汇报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成果,提报本会财务评价。按会计制度规定,及时向有关方面报送会计报表,认真审查对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保证数字准确,真实可靠,并按理事会的要求发表基金会信息报告书、业绩报告和公告。
7、按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定有关岗位专门保管暂存于会计部门的会计档案,定期立卷按期移交相关部门归档。
8、监督因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的会计工作人员,认真办理会计交接手续。保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和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9、负责按有关规定,建立财产清查制度,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进行财产清查工作。并结合财产清查,促使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方法。
10、认真承办理事会、理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政策和有关制度的规定。工作中严格按照《上海市民帮困互助基金会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2、认真执行理事会扭伤的各项决定、决议。工作中对理事长负责。
3、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单位内部的会计岗位责任制。即结合本单位会计运作情况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制订出各岗位分工合理,既明确职责范围,又能够密切协作的工作规划,并坚持严格考核,促进会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运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