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政府推动、依托社区、民间运作”筹集综合帮扶资金经验总结
金山区惠民爱心服务社自2007年成立以来,根据“政府推动、依托社区、民间运作”这一基本原则,根据本区特点,发挥自身优势,以政府财政支持为引导,发动基层,联动区县内企业积极开展资金募集工作。2010年,在金山区惠民爱心服务社工作人员不懈努力下,在区内各街道乡镇及工业区的大力配合下,所得捐款达到600多万,比2009年翻了一番。他们的经验是:
一、以“政府推动”为基础
政府在慈善事业中充分发挥了引导、扶持、资助和监管作用。自2007年金山区惠民爱心服务社开展综合帮扶工作,金山区政府领导就对综合帮扶工作给予高度的重视和大力的支持。为保障市民综合帮扶资金的筹集和运转,区府发布了“金府办【2007】65号”文,每年由区财政拨款300万元充实帮扶资金,区福利金资助50万元,区合作医疗办公室资助30万元,区总工会资助10万元,区红十字会资助10万元。由此,各镇、街道、工业区领导也相当重视,各自根据自己的财力,每年拨款20万至50万元不等,以充实镇级帮扶资金。各街镇(工业区)通过社会募集和政府资助,筹集资金不低于首期50万元数额,充实镇级社区市民帮困互助专项资金。
二、依托社区,民间运作,开展联合募捐
往年一到年底,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红十字会、慈善基金会金山区分会、市民综合帮扶等各条线多机构开展全区募捐活动,“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落实到基层,不但常常重复繁杂,让基层劝募人员难以应付,也容易引起企业等捐助方感到厌烦。为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区政府召开大会,动员各部门开展联合募捐活动,进行一次性集中捐款,统一将募捐款交到区民政局,再由区民政局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各个参与联合募捐的组织。
由于联合募捐对募捐资源进行了有效的整合,避免了在工作对象上的交叉与重叠,有效地做到统一发动,统一募集,使得善款募集工作效率得到提高。联合劝募开创了募捐工作的新局面,也使社区慈善服务机构更多、更好、更快地扩大了资金来源。金山区的联合募捐活动既符合当代世界慈善的发展方式,也受到各企业和各组织的好评和欢迎,从而极大地调动了他们捐助的积极性。
金山区惠民爱心服务社在参与联合募捐的过程中有以下几个做法值得借鉴:
1、实行“多募多得”原则
为激发各街镇、慈善机构的劝募积极性,金山区惠民爱心服务社采取“多募多得”的原则。各街镇(工业区)上缴的联合募捐的募捐款,由区按照一定比例分配到爱心服务社,爱心服务社再按照“多募多得”原则返回,惠民爱心服务社不截留、不挪用,及时将街镇(工业区)应得款项返还。
2、依托社区力量,利用原有资源
慈善事业的运作主体是民间组织。金山区惠民爱心服务社借助社区的力量,各尽其力,各显其能地实施联合募捐。在劝募过程中,各街镇(工业区)一般通过街道、村居委开展宣传鼓动,在小区里张贴告示,动员居民积极捐款捐物,或者到本区域内企业进行劝募。在这种普通劝募形式的基础上,金山区有些街镇还善于利用原有资源,扩大筹资范围。例如廊下镇中的上海宜华实业公司原来有一个宜华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廊下镇的慈善事业,惠民爱心服务社工作人员得知这一情况后,进行了积极的宣传与沟通,说服企业将这笔20万元的专项基金纳入综合帮扶基金,这样既充实了廊下镇综合帮扶资金,也保证本镇的慈善事业正常进行。
3、举办慈善活动,营造募捐气氛
金山区山阳镇每年都会举办一次慈善酒会,邀请本区域内的企业领导参加。酒会上由镇领导汇报上一年度山阳镇的救助工作情况,表彰爱心企业,并通告当年度的工作计划。企业领导在这种轻松而令人兴奋的氛围下当场慷慨捐赠,或者表达捐赠意向。随着每年慈善酒会的举办,不但扩大了影响,规模也因此逐年扩大,现在已经成为山阳镇每年极具特色的一个劝募活动。
三、对筹集综合帮扶资金的几点建议
筹募善款是慈善组织的重要任务,市会和各区帮扶组织所募集的善款是使得综合帮扶工作持续有效开展的源动力。社会募捐,特别是一些爱心企业对慈善事业的支持,将成为慈善未来发展的重要源泉。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把握“公益营销”的趋势,与企业密切联动,共谋双赢或将成为促进社会募捐的良方。
“综合帮扶”是市会和各区综合帮扶组织的慈善品牌,筹集帮扶资金的劝募工作应围绕品牌进行展开和实施。在客观上,我们要继续做好综合帮扶工作,在主观上,我们要积极加大综合帮扶的品牌宣传,汇报综合帮扶的开展近况,使爱心企业和个人了解综合帮扶,理解综合帮扶,满意综合帮扶,参与综合帮扶。
从与企业的互动,共谋双赢角度出发,我们在筹款中要把握几个关键环节:
第一,拓宽视野,建立长效合作。慈善是一项大众文化,我们需要将着眼点放宽,在生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中开拓慈善资源。比如做日用产品的企业,可以利用企业资源,以实物帮扶困难人群。对于企业的咨询,帮扶社的工作人员应适当地进行自我营销,使企业认可我们的慈善品牌,并积极邀请其参与慈善活动,形成联动,对品牌产生归属感和认同度,建立长效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实施综合帮扶过程中,以尊重捐助人的意愿为原则,对其所认可的帮扶方式实施综合帮扶。若捐助人的意愿与综合帮扶实施原则向背,则应对其善加劝导,使其了解综合帮扶的本质意义。
第二,制定合作计划。慈善也要做到“依法行善”,对筹款项目的运作,合作双方要开诚布公,互相监督。为营造募捐气氛,举行慈善筹款活动是比较有效的方法。但要注意的是,在慈善活动的进行过程中需要制定较为完备的策划方案,明确本次慈善活动的定位和意义。
第三,对慈善筹款活动作好评估和经验总结。对活动的全面评估有利于总结经验,扬长避短,为今后的筹款项目作出策略性参考。通过这些筹款项目的运作,与公司和捐赠人建立“伙伴”关系,拓展人脉,汇聚慈善资源。另外,要鼓励帮扶社工作人员创新实践,保持组织活力和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