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开展大病重病困难人员医疗帮扶
为进一步帮助经政策救助后仍有困难以及政策覆盖不到的特殊边缘困难人员,充分发挥社会慈善组织配合政府,联动实施医疗救助与综合帮扶工作的特殊作用,提升对困难人员的医疗帮扶水平,对区内大病重病困难人员,在享受现行的工会互助、综合医疗减负、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措施后,自负和自费部分医药费巨大,且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通过社会组织帮扶机制对应急性、临时性医疗困难实施帮扶,切实帮助困难人员渡过难关。我区于2011年11月拟定了《关于大病重病困难人员医疗帮扶的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暂行),针对民政特殊救济对象、低保人员、低保残疾人和大重病非本区户籍配偶、低收入大重病人员、65周岁以上无业困难老人和因病致贫人员(支出型)6类困难群体,通过社会组织突破原有的医疗救助的标准和就诊范围,按照累进方法分段计算给予个案帮扶。
2011年12月,在新华路街道、新泾镇两个试点街镇开展大病重病医疗帮扶工作。在进行调查排摸困难人员的同时深入试点街镇,了解困难实情,听取基层意见,加强协调沟通。部分拟帮扶对象在4月完成一年一度的医保综合减负办理。2个试点街镇汇总医疗费自负部分超过1000元的大病重病困难人员,按医疗帮扶流程操作。
今年7月完成首批大病重病困难人员帮扶工作,帮扶对象12人,帮扶资金65910元。我社在开展帮扶工作同时注重精神慰藉,一并送上帮扶金和慰问信,为大病重病困难人员送上来自政府和社会组织的温暖。为深入了解帮扶对象困难缓解等相关情况,我社拟定回访联系表,征求反馈意见,汇总帮扶效果,将医疗帮扶能效发挥最大化。同时继续深入街镇,排摸新一批大病重病困难人员的基本情况。
下一步医疗帮扶工作将继续深化试点,开展跟踪调研,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召开大病重病困难人员医疗帮扶工作联席会议,完善方案和细则,进行试点工作经验总结会,评估帮扶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