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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在培育街镇民间组织帮扶机构中初显成效

发表时间:2011-11-30 16:28:13

嘉定区的综合帮扶工作和多数远郊区县一样都存在着共性问题:即区层面的帮扶组织已经成立,但街镇层面长期借助救助所工作人员开展实施综合帮扶,从体制机制系统性上来说,尚不够完善。当帮扶工作重心下沉到社区时,缺少民间组织抓手,导致政府色彩仍然浓重,使得帮扶工作的不到全面的理解,继而时常不能达到应有的理想效果。2011年,嘉定区为了推动培育街镇的民间组织帮扶机构,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经过了数个月的努力,该项工作已初显成效。他们的具体做法如下:

一、调查研究,掌握街镇现状。2011年年初,嘉定区集中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多次深入到各街镇调查研究,进一步了解各街镇综合帮扶工作操作流程。同时详细了解各街镇内其它现有的民间组织及其工作职责。通过与各救助所所长交流尝试在政府推动下,将民间组织引入市民综合帮扶工作。

二、集思广益,制定实施方案。嘉定区根据调研结果着手制定综合帮扶实施方案,并召开了救助所所长会议,听取各街镇的意见和建议。2011年4月,以区帮扶组织名义出台了《嘉定区社区市民综合帮扶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实施方案:

在组织机构方面,做出了今年年内要在各街镇积极培育民间组织,建立帮扶机构的决定;在资金组成方面,明确了通过社会筹措和政府资助建立区、街镇两级综合帮扶资金,其中区民政局每年筹集不低于150万元的资金,街镇每年筹集不低于15万元,充实帮扶总盘子;在帮扶内容方面,强调了突出“个案帮扶”,制定了三类个案帮扶对象,原则上每个个案给予3000元以上的帮扶金,同时还将个案帮扶金额在3000元至3万元对象的审批权下放至各街镇。此外还对申请审批的程序做出了各类规范化操作要求等。

为了加强这部分帮扶资金的管理,嘉定区严格执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要求街镇将所有帮扶对象信息须按时录入区社会救助“一口上下”信息系统,并按一人一档建档,中心每季度下街镇抽查,严格规范操作,严把帮扶资金管理关。

三、分类指导,逐步推广实施。嘉定区对全区12个街镇的综合帮扶工作的社团运作要求提出了分类指导、逐步推广实施的思路。拟定了5个街镇(真新街道、嘉定镇街道、江桥镇、南翔镇、工业区)先行试点挂靠形式,即依托街镇原有民间组织成立综合帮扶服务社,其主要任务是在区救助中心和街镇救助所的指导下,开展综合帮扶工作,落实有关帮扶措施。此外,安亭镇与新成路街道正在筹建社团登记的民非组织,成立后将承担本街镇的综合帮扶工作,真正体现综合帮扶“社团运作”的工作原则。

为了鼓励街镇成立帮扶服务社,嘉定区将根据街镇的困难人数及财力状况对街镇进行资助,对于街镇成立服务社的,将与服务社(民间组织)签订资助协议(参照市会与区县的协议),每年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帮扶资助金。

嘉定区在培育街镇民间组织帮扶机构的过程中,深刻体会到依托民间组织运作的有效性和重要性。一来将综合帮扶和政府救助的执行单位分开,能更好地体现“拾遗补缺”的特性;二来使受助群众对帮扶工作有了正确理解、正确认识;三来能更有效地拓展社区资源,服务于民。例如南翔镇翔爱服务社每周开设老年人健康讲座,老年人书法培训等,定期为社区居民义务提供理发、磨剪刀、家电维修、测量血压、健康咨询等。再如真新街道的阳光工作室,为社区居民开展"阳光课堂"、和谐社区关爱工程公益性服务项目等。这些做法得到广大居民的一致肯定。